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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首次公开回应税收法定 称将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发表于2014-03-05

  不允许再存在法治轨道之外的所谓试点。

  ——— 全国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梁鹰

  全国终止对国务院授权的条件已经成熟,不能老说收回税收立法的授权,还必须要有时间表,越快越好。

  ———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朱征夫

  从长远讲尽快通过修改宪法,明确规定只有全国才能通过制定法律开征税种,将其上升为一项宪法制度;从近期讲要以全国颁布决定的方式明确宣布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授权收回。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

发表于2014-03-06

好好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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