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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发表于2013-03-28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配套设施等,应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鼓励保障性住房建设绿色建筑和城市综合体

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中,鼓励在主干道通达、公交便捷的城市新区、城乡接合部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配套设施完善的城市综合体。

以小区形式独立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建设不小于25%。

保障性住房总平面布局宜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紧凑合理、充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根据需求确定合理的户型比例,路网结构分级有序、便捷通顺。对建筑群体、工程竖向、道路、场地景观、管线设计进行全面考虑、统筹兼顾。

规划人口5000人以上应设公交站点。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保障性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严格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保障性住房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应落实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做好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保障性住房必须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专项验收。

发表于2013-03-28

发表于2013-03-28

晕。。。。。。。。

发表于2013-03-28

好呗。。。

发表于2013-03-28

发表于2013-04-07

我也希望我能有保障房啊

发表于2013-04-10

这种条纹有什么用?

发表于2013-04-15
引用:北京遇到你 在2013-03-28 10:31:33写道:原帖
好呗。。。

 希望市政规划能够做的更好点

发表于2013-04-17

不想说什么啦

发表于2013-04-18

这样的问题比较理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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