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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十二招防止买商品房出现纠纷

发表于2006-11-08
1要约定办不下贷款如何解除合同。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如果办不下来贷款,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定金和已付房款,以避免购房者资金被套或受损。

 2约定开发商变更信息要及时送达购房人。 要求开发商变更任何信息,都要以书面方式通知购房者,即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送达。 既可保证变更的信息通知到购房者,也便于保留相关证据。
发表于2006-11-08
3产权证办理日期具体到日。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下来的日期,一定要具体到年月日。同时还要约定产权证不能如期办理的违约责任。

4停车费区分管理费 若是购买了带产权的车位,那么在交纳费用时,只需交纳相当于物业管理费性质的管理费用,这一点要在合同中明确。
发表于2006-11-08
5质量问题解决方案提前定 对出现质量问题后的解决方案要明确约定。还可以约定房屋及附属设备的保质期。

6附张公摊平面图 一般情况下,塔楼的公摊率为18%至26%,板楼的公摊率为14%至16%。交房时面积误差在±3%以上可以退房。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让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分别明确地写出来,并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附一张整栋楼或项目的公摊平面图。同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公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
发表于2006-11-08
7,注意查看开发商的“五证” 售楼方常常会以一句“原件在公司”为由,婉拒购房者要求查看五证原件的要求。其实通过复印件上的证号,可以上网查出其真伪。

另外,可在购房合同中加上“出售人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因真实性导致退房,出售人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即可。

 8房屋位置图不能少 在合同中,要将楼号标示清楚,而且要将整栋楼的楼图及购房者所购套房在楼中的位置标明,将这些图附在合同后面,并要求开发商盖章。
发表于2006-11-08
9正式合同须卖方先签字 坚持卖方先签字,买方后签字,且不要在合同中留有空白(即空白处用横线划去)。合同上由双方加盖骑缝章、过页章、个人买主过页签字。

 10,约定转民用电日期 交房时,水、电、气等都应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但交房时所用的电往往是临时用电,应在合同中约定临时用电转为民用电的日期。
发表于2006-11-08
11精装修杜绝“高档” 对于精装修的楼盘,一定要在合同中对装修所用的材料、品牌、标准、施工工艺、颜色、价位等写清楚,不能用“豪华”、“进口”、“高档”等这样含混的字眼。

 12小心不可抗力的说法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在此,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是如何约定的。

若出现“非出卖人的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等免责条款,购房人不应接。
发表于2007-01-20
我见过的最好的帖子了,谢谢楼主
好贴子哦,大家不顶说不过去
要顶的啊,楼主辛苦了,谢谢
我z喜欢,请大家鼓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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