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住一楼,难道我错了吗(-------------住在福州市锦绣文华小区的痛)

发表于2006-09-24
住一楼,难道我错了吗
                                                --------------住在福州市锦绣文华小区的痛
    很幸运的是在我毕业4年后我就买房子了,当然,大部份都是靠家里赞助和自己贷款才买下的,甚至连装修都是贷款而来的,对此我无比珍惜,而且在我买房不久后房地产开始不停升值涨价,这一切尤使我倍感来之不易。
    然而不幸的事情在我入住两年后发生了:2006年9月13日我出差,需要六天时间,家里仅余我爱人在家,我爱人有孕在身,而且已经差一周就9个月了,因为我们两人都是外地人,因此这几天我将我爱人安顿在同学家。9月15日(周五)晚约7:25,由于第二天即是周末,所以我老婆想回家睡个好觉,回到家,打开房门一看,家里到处都是水,水是楼下架空层的公用下水管道堵塞了,水下不去就往住在一楼的我家里灌,从地漏一直往上冒,我老婆回家时水已经顺着厅过道流出我家大门,再流下台阶,一直流到一楼地面,我老婆一下子就吓坏了,赶紧去叫对门邻居帮忙,邻居一看,到处都是水,有的水已经流到厅里,厅里地面都是金刚板,立刻叫楼上的几位帮忙,有的帮忙清理积水,有的人打电话给物业,物业处电话一直没人接,找保安说他们也不知道找谁,更不知道联系人电话,最后,还是楼上一位男同志帮忙,用板手将下水管接口拧开,水才流下去的,整个过程忙了接近两个小时,我老婆因为肚子太大,无法下蹲,只能在旁边无助的哭,多亏了几位大叔大婶帮忙,擦干了地面的积水……
    这就是整个积水过程,在此期间,没有任何物业工作人员出现,我一位同学也赶至帮忙……
    因为我出差的地方较为偏僻(手机没有信号),直到晚9点我打电话回家才知道这个情况,电话里,我老婆还在不停的抽泣着。听到这个事情,我感觉天好象塌下来一样,我的眼在流泪,我的心在泣血,我能体会到我一生中最心爱的人此时此刻心中的无助,我哽咽着告诉她、安慰她,哪怕房子都不要了,也要让她静下来,那个晚上,我跪在遥远的他乡,不停在祈祷着:只要她们母子平安,即使要我付出几年的生命我都在所不惜。
    9月16日一早,我就不停地打物业处电话,8:15终于有人接电话了,我将事情经过讲过后,有一位接电话大姐说我们这栋的楼管员不在,而且她的解释是晚上7:30她们都下班了,她只能先叫一位水电工过来看一下,后来水电工也确实过来看了,他说能保证没事了。实际上,一直到20日晚物业方面没有一个人到过我家,也没对下水管做清理,也未将下水管接口接上,现在的水仍然是六楼至一楼飞流直下,流到地面,并没有流到下水管道里。
    一路上我发了无数的短消息,几乎每隔两小时就打一个电话安慰我家中受累、受惊了的心爱的那个女人。
    9月18日晚,我匆匆忙忙赶到家里,我老婆靠在我怀里,仍然象个受惊了的小孩似的。我是一个本份的人,因此我也没有再去找物业。过道地面约4平米的金刚板已经鼓起来了,在联系金刚板售服务人员确认无法修复,而现在该型号金刚板已停产,除非全部撤换掉。19日上班时我就打电话想联系一下物业如何处理善后事宜。物业处我这一栋的楼管员的回答是:她不清楚这个事情(也就是说9.16到现在没有任何一位物业管理人员到过现场,来理会这个事情),到20日上午10:00下水管道也没人去疏通,楼上的废水都是通过拧开的接口直接流到地面。物业相关方面的解释如下:
    1、楼管员吴大姐:我们晚上7:30就已经下班了,你为什么不直接打水电工的电话。
    首先,我只知道物业处的电话,没有任何人有告知其他任何人员电话,问过保安,保安也说不清楚,物业处也只贴着物业办公室电话:87959556。其次,即使我能联系到水电工又如何,当时水已经积满厨房,流到厅里,一直溢到楼下地面,损失已经发生。再次,我第二天就联系你物业了,物业没有采取任何维修举措。
    2、楼管员吴大姐:积水不关他们的事,是因为楼上使用积累而成的,要去找楼上业主,他们只负责疏通管道。
    难道我每个月物业管理费都白交了,我只不过要求能保证我平安生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可以了。我的厨房已经四天没用了,更何况堵塞的地方是公用的下水管,而非我家下水管接口部分。假如无法给我足够的基本保障,那我交物业费做什么。
    3、楼管员吴大姐:你傻啊,你也不想想,叫物业赔偿损失,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再说了,你一楼的房子本身就比楼上的便宜。
    试问,难道我住一楼就应该比别人多承担这样的风险,即使我这一套房子是一元钱买下来的,我每个月所交的物业费也没比别人便宜啊,而且我的物业费基本都是一季度交一次,都是准时缴纳的。
    4、楼管员吴大姐:她也只是一位打工的,无法解决相关问题,她要向上面反馈。
    时间从9.16早上到9.20晚,都没有任何物业管理人员到现场看过,难道这不应该称他们为不做为吗?以前收物业费时他们会说:你们没空,我们都可以上门办理。现在有事情了,倒是推得一干二净的。
    我知道我匆忙间写下这些,并不一定能起到什么用处,但我会为此不惜努力,难道因为我买的是经济适用房;难道就因为我买的是一楼;难道因为我是一个外地打工者……。我就应该打落门往肚里咽,就此沉默无言吗?
    到目前为止我仍然未接到物业处的只言片语。

    如果可以,请各位帮忙转发。谢谢,如果回复请发:lin_xd33@163.com  福州市锦绣文华丙7#105 电话:13055727538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