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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李天一或改判3-10年 网友直呼要测骨龄

发表于2013-03-11

“李梦夫妇”一直对外保持沉默 3月8日,记者电话咨询了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沈阳所主任于晨,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表于2013-03-11

永远不够18岁,永远未成年!怎么没有人提出测骨龄啊?

发表于2013-03-11

他已经满十六周岁了,应当负起法律责任!刑法不是这样规定的吗?偏袒...如果不加严惩这货必成大患!

发表于2013-03-11

李家是非多,QINSHOU!

发表于2013-03-11

未成年人做了成年人做的事情,强烈建议没收作案工具!

发表于2013-03-11

天天李天一,烦不烦。。能不能换个别的新闻。。我又不认得他,不过看个热闹,总聊他不觉得没意思么

发表于2013-03-11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完全刑事责任人。怎么现在又说是未成年人?!虽然不满18周岁应当从前或者减轻处理,但也要考虑该事件的影响力.....司法不独立,永远都没所谓的正义.....

发表于2013-03-11

果然是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发表于2013-03-11

3-10年都太少了,就李天一的劣迹斑斑3-10年也很难弥补。

发表于2013-03-11

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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