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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武汉"一房一价"动真格 在售房欺诈最高罚50万

发表于2011-05-31

5月1日起施行“一房一价”政策至今,仍有部分开发商、中介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局长姜伟琳透露,本月是新政的推广月,开发商和中介尚可打打“擦边球”,下个月开始,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一旦查实最高可罚50万元。

姜伟琳介绍,目前,物价部门组成的一房一价专项价格检查小组,已覆盖到全市的各个在售楼盘。从检查情况看,开发商、中介要做到明码标价其实一点儿都不难,因为武汉尚未制定统一的价格公示牌,楼盘可以自主选择公示方式。她举例,有的楼盘将每套在售房源的房号、单价、总价以及折扣在一块公示牌上标注出来;有的开发商则选择采用多块标志牌进行公示,折扣、总价用一个,折扣、优惠用另外一个等。

她指出,新政出台有个推广过程,五月是武汉市给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政策消化期,这个期限内可以逐步进行规范。但是,从下个月开始,一旦发现有不明码标价的行为,将按照发改委的规定,每套给予5000元的罚款;如果出现虚高标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最高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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