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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揭开联合国的神秘面纱:亲历联合国高层

发表于2007-02-25
作者叶成坝先生是我国资深外交官,从朝鲜战场归来的功臣,到我国首批驻日内瓦总领事馆官员,再到联合国身居要职的高官,他经历了风云变幻的历史事件。作者把联合国的点滴生活珍集成册,将所见、所闻、所感和盘托出。独家披露的事件背景,首次公开的秘密文件,上层决策的罕见内幕,珍贵翔实的历史细节,朴实白描的文字,娓娓道来的笔调,入木三分的论述,极具文献价值,体现的是一位老外交官眼中的大世界,是了解和研究联合国的必读书。
发表于2007-02-25
1980年2月27日,我复电塔齐表示接受联合国的聘用之后,经过一个多星期紧张的准备,办妥了出国前的必要手续,3月8日,离开北京去纽约赴职。

抵达纽约肯尼迪机场,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派车迎接,并送我到我国驻纽约总领事馆。总领事馆是一幢19层的大楼,房间很多,原为一家喜来登饭店,我国政府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用700余万美元购来,国内来纽约出差的人员多借住于此,在联合国工作的职员也都集中住在里面,人们顺口把它说成“招待所”。

这是我第二次到纽约。第一次是在1979年秋天,我作为中国邮政代表团成员去巴西里约热内卢出席第18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大会结束后,随我代表团应邀访问美国,途经纽约时,曾顺道参观过联合国总部。那时,我当然没有预计到自己会成为其中的一名职员,且一干竟长达八年之久。

曼 哈 顿

纽约是美国最大的城市和海港,曼哈顿是纽约市中心的一个岛,西有哈得逊河,东有东河和哈林河,南面是通往大西洋的纽约湾。曼哈顿面积57.91平方公里,1626年,荷兰西印度公司以价值24美元的货物从印第安人手中换来,1664年,英国占领后将它起名纽约。此后,纽约市逐渐向四周扩大,除去曼哈顿,增加了布鲁克林、布朗克斯、昆士、斯塔登岛,共五个区。
发表于2007-02-25
秘书长以下人员的职衔和级别是:副秘书长(USG级)、助理秘书长(ASG级)、司长(D-2级)、特等干事(D-1级),然后是各级专门人员职类(P类,从P-5到P-1级),在国际范围征聘,和一般事务人员职类(G类,从G-7到G-1级),就地雇聘。此外,联合国还在国际上征聘为数有限的技术援助专家和外勤事务人员。技术专家的级别从L—7至L—1,外勤事务人员的级别从FS—7至FS—1。联合国总部的副秘书长一般每人负责一个部,日内瓦、维也纳及内罗毕几个办事处各由一名副秘书长主持工作。(见附件一)

联合国的经费主要来自会员国缴纳的会费,其他经费来源包括自愿捐款、出租房屋及出售邮票的收入等。会费按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人均收入宽减和外债宽减等因素为基本依据进行分摊,分摊方案由会费委员会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和调整。一国的摊款最高不超过会费总额的25%,最低不少于0.001%。美国会费摊款在相当长的时期占总预算的25%,本世纪初减至22%。根据2004年3月3日联大第58/1号决议所附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表,除美国外,摊款较多的国家依次是:日本(19.468%),德国(8.662%),英国(6.127%),法国(6.030%)。我国是2.053%,居第九位。维持和平行动费用不在经常预算之中,各国缴纳数额参照会费的分摊方案,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摊款所占百分比增加20%。
发表于2007-02-25
联合国工作人员的聘用及待遇

联合国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有以下几个途径:通过考试录用;征聘;会员国政府推荐;从其他联合国机构调进。高级职员中不少是由会员国政府推荐的,叫做借调人员,从事技术援助的专家是征聘的。据最新的统计,秘书处属正常预算下的工作人员大约8900名,来自170多个国家。联合国职员中,P级以上人员的聘用根据各国所缴会费的比额按地域分配,其中专门从事口译或笔译者的招聘不受地域名额限制。美国在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数目超过任何其他会员国,高级职位也多。至于G级人员,是在当地招聘,不受地域名额的限制。
发表于2007-02-25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国合法席位恢复之初,尽管当时经济处在困难之中,我国仍沿用旧中国时期分摊的比额,主动承担了4%的会费,1974年达到5.5%。按照这个比额,中国可以有相当数目的人到联合国任职。但当时,除去不占地域分配的中文口译、笔译和G级人员(秘书和中文打字员),中国籍的官员屈指可数,高级职位更少。由中国政府推荐去的仅有担任主管政治事务、托管与非殖民化部的副秘书长唐明照和他的特别助理等少数几人,属按地域分配任职人员数额不足的国家,其原因是我们对联合国的人事制度缺乏研究和“左”的思潮的影响。接近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在一次与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陈楚大使交谈中建议中国多推荐一些人去联合国工作,这个问题才引起我国外交部的注意。那以后,我国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推荐了一批人员去联合国总部任职,其中任D-1级职位的就有五六人:陈鲁直、马隆德、汤兴伯、崔烈、邱应觉和我等,还有新闻部的邢洚,是P-5级。但过了不久,由于我国当时人均生产总值等因素,根据联合国确定会费分摊的原则,联合国大会通过将我国缴纳会费的百分比下调到0.79%,后来最低到0.72%。会费比额降低是经过争取实现的,但就联合国按地域分配的职员人数而言,我国从此变成了“超员国”,加以联合国长期陷于财政危机之中,进人不易,属中国地域分配下的职员日益减少。
发表于2007-02-25
联合国工作人员的薪金根据两种不同的原则确定:专门人员职类(P级)直至副秘书长的薪金按照诺布尔梅耶(Noblemaire)原则,沿袭国际联盟的做法。诺氏系国联某委员会报告员,他倡议国际公务员的薪金采用相当于会员国中相同级别的最高标准,当时是英国公务员薪金最高。联合国成立后,经过调查,美国公务员的薪金最高,现行联合国职员的薪金是在与美国联邦公务员的薪金净额直接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再就纽约市与其他一些城市之间生活费的差价进行调整后而确定的。G级人员由于是当地招聘,薪金按照弗莱明(Flemming)原则,即相当于所在地相同级别的最高标准。联合国职员的薪金数由基本薪金加上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数构成。联合国范围内相同级别的基本薪金是统一的,但不同的服务地点生活费用悬殊很大。为使拿相同薪金的职员(限于P-1与以上级别以及外勤事务职类)在不同服务地点享有同样的购买力,联合国制定了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数,根据当地物价每月调整一次。上世纪八十年代,纽约地区的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数是职员基本薪金的40%强,而在内罗毕是7%到8%。此外,工作人员还享有子女教育补助金、安家费、搬家费、调动和艰苦条件津贴、回国补助金等各种津贴和补助。作为D-2级的官员,1987年我的年薪是11万多美元,其中包括基本薪金88102美元加上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数及其他津贴。D-2及以下每一级(level)内都有若干档(step),如D-2有6个档,P-4和P-3各有15个档,等等。职员的表现如无大的问题,除D-2级每工作两年升一档外,以下级别则每工作一年升一档。本书附件二所载,是联合国专业人员以上各级工作人员的统一年薪与扣除薪金税后的净收入;附件三所载,是纽约地区工作人员所应加上的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数,且说明2005年9月1日是63.7%。(见附件二、附件三)
发表于2007-02-25
联合国工作人员必须向其本国政府缴纳薪金所得税,税款约占到他们实际毛薪金的28%至34%之间,由秘书处代替各国政府收取。此外,每人必须按月将薪金的一部分(约10%)缴付养老保险金(养恤基金),与由联合国的一个基金会支付的占三分之二数目的钱加在一起,构成职员的养恤基金。在联合国工作五年以上,退休后可领取养恤金,即退休金。

按照联合国的原则,职员是为联合国工作、以联合国利益为重的国际公务员,不代表任何国家,在执行任务时不接受任何政府或联合国以外的机构的指示和影响。在经济上,他们也不得接受本国政府给予的补充薪金或补贴,以免损害作为国际公务员的独立性。我在联合国任职期间,日本和当时的联邦德国国内薪金高于联合国的薪金标准。这两个国家的职员除联合国薪金外,曾一度从本国政府得到额外补贴,据说是出于吸引最好的候选人到联合国工作的考虑。由于这是违反联合国规定的,后来改为到联合国任职的人在赴任前从他们的政府得到一次性财政补偿的办法。而另有少数国家政府,则以不同的办法从本国的联合国职员的薪金中提取一部分,如当时的苏联及一些东欧国家。当然,这些情况是我在与同事们闲聊中风闻的,这在当时的秘书处可以说尽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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